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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完成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来源:互联网 编辑:佚名 时间:2021-06-02
导读: 2021年5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宝鸡市金台区、扶风县,咸阳市长武县,渭南市蒲城县,延安市宝塔区,榆林市定边县,汉中市洋县,商洛市商州区、丹凤县10个样本县(区)完成了2021年国家义务...

2021年5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宝鸡市金台区、扶风县,咸阳市长武县,渭南市蒲城县,延安市宝塔区,榆林市定边县,汉中市洋县,商洛市商州区、丹凤县10个样本县(区)完成了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

5月24日至29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安排国家督学梁国仕、监测工具部李潇对陕西省开展监测过程视导,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一同前往延安市进行业务指导和过程检查。



国家督学梁国仕(左一)和陕西省政府总督学王恒斌(左二)在监测现场视导

2021年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对各省(区)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同时,严密有序推进相关工作。3月2日,组织全省相关人员参加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视频说明会,重点对监测工作实施过程和监测系统技术使用进行了专题培训。3月下旬,成立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印发《省级实施工作方案》《省级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月29日,组织全省10个样本县、209所样本校的6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国家监测师生信息上报培训会。4月至5月,先后组织三次省级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样本县(区)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遴选测试工作人员,组织监测工具保密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各样本县(区)为每所样本校指派了责任督学、主监测员和体育监测员。

为确保测试工作有序进行,5月24日至28日,省教督办派出了8个省级视导检查组赴各样本县(区)实地视导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截至5月31日,10个样本县(区)均按要求完成测试数据上传、监测工具回邮、系统进度填报等工作,全省监测实施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陕西省10个样本县(区)参加监测的样本校209所,参加测试学生5988名,参加网络问卷填答的校长和教师2321名。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以义务教育阶段四、八年级学生为监测对象,每年监测两门学科,每三年为一个监测周期。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原有每年监测的两门学科调整为三门学科,监测科目为数学、体育和心理健康,主要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并通过校长和教师问卷对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进行调查,以此全面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

(责任编辑:张晨悦审核:刁巧燕)

责任编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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