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子:共谋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筑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前提下,依托秦岭生态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7月21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制模式的调研与创新实践团前往位于位于秦岭周边的圭峰村进行实地调研活动。
在圭峰村村支书的引导下,圭峰村村史馆工作人员带领实践团成员参观了圭峰村的村史馆。圭峰村位于秦岭北麓,太平河西,依托山水等生态资源,圭峰村比起印象中的传统村落显得更加秀气。村史馆内工作人员介绍到,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在鄠邑区政府的指导下,圭峰村主动向生态环保型经济发展模式靠拢,致力于发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经济形式,开始探索新的“旅游+农业”模式,种植水稻430亩,莲藕田18亩,并率先开展实验“渔稻套养模式”,通过修建观光路、凉亭、水车、观光台等设施,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走上了产业振兴的道路。
在参观完村史馆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秦岭生态保护法治模式的调研与创新实践团成员与圭峰村村支书就有关秦岭生态环保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谈到村民对于秦岭生态环保问题的态度上时,圭峰村村支书向实践团成员表示到其村村民在面对有关破坏秦岭生态环保情况发生时会积极主动上前制止该行为的发生,随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村民对于有关于秦岭生态保护的意识也进一步提升。关于网格员管理模式,实践团成员向村书记进行了提问,村支书回答到网格员共分为四个等级,构架完整严谨,保证网格员的监督行为可以落实到具体个人、具体区域,网格员的日常行为严格遵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发现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时,网格员会当场收集证据并根据破坏行为的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网格员或秦岭生态保护管理局执法大队进行反馈;在谈到有关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落实情况时,村支书回答到当前各条例的落实情况很好,各管理部门以及执法机关都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条例,对于条例,村支书提到,当前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并未发现条例存在“空白区”或漏洞,但条例的实施与地方实际的贴合度还有提升空间。
“乡村振兴”其实质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在本次调研之中,实践团成员了解到,乡村振兴离不开绿色发展,通过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协调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农村农民全员发展理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乡村生态建设之中真正贯彻到因地制宜、科学创新,绿色发展的理念,真正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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