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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困境与优化路径

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编辑:杨微 时间:2023-07-06
导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改革发展,到“十三五”末,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但是,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较为明显,主要问题表现在供给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改革发展,到“十三五”末,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但是,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较为明显,主要问题表现在供给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了更好的了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情况,2023年4月12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法律公共服务体系”社会实践小组赴杨凌示范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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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个法律服务供给主体工作人员的访问中,绝大多数表示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供需匹配较为一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有待提高。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指出对于群众的来访与咨询,由于其没有较为专业的律师值班,他们也只能对来访群众所遇纠纷做大致指引,解答一般法律问题,更多的是告诉他们去其他更为专业的部门解决。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任让席主任也指出当前人民调解呈现供不应求状态,矛盾纠纷较多而人民调解员较少。此外,整个调研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表示来访群众主要为社区居民,村民占比较少,一般只有村委会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才会来此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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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次调研,实践小组发现人民调解作为最接近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形式,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针对现存公共法律供给无法满足人民权重需求的情况,应当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需求。

责任编辑: 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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