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教育局多举措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
2021年6月3日,大荔县教育局在北三楼会议室召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认定工作会,采取多举措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辍保学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对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义务教育学校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得到入学安置,做到“应入尽入、应读尽读”。
——精准核查,“一生一案”。各义务教育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单独标注。对新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学生,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定工作结束后,要留存资料,建立“一生一案”认定台账。
——分类施教,妥善安置。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分类施教,对于认定就读方式为送教上门的,要通过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康复机构、进家庭等方式,为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指导等服务。对于随父母在外地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可采取远程方式进行送教或康复指导,要确保一个都不能漏。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2课时,并按照《大荔县送教上门工作手册》建立送教档案。
——落实责任,严肃处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得更改大荔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入学安置安排。对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县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残疾学生入学后,各普通学校要为每一名随班就读学生,特殊教育学校为每一名特教就读、送教上门学生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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