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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四举措有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

来源:互联网 编辑:佚名 时间:2021-01-29
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乱象,贯彻落实《榆林市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绥德县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活动,扎实规范校外培训机...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乱象,贯彻落实《榆林市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绥德县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活动,扎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

      ——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为了有效防控新冠疫情,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1月20日,绥德县发布《关于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切培训活动的紧急通知》。县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铁腕措施,加大对各校外培训机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校外机构办学行为,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要求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于即日起暂停一切培训活动。

      ——齐抓共管,实地督导检查。绥德县教育、纪检、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卫健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坚持“审批一批关闭一批”“先证后照”的原则,采取蹲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疫情期间和日常监管,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县纪委监委对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的在职教师进行查处;县教体局做好核对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对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名称预核准、营业执照颁发、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超范围经营查处、虚假广告宣传查封及处罚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治安和消防检查并协助教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调查取证、执法查处等工作;县卫健局依据职责指导和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期间的相关工作,对未履行防控职责的培训机构进行处罚。

      ——广泛宣传,确保人人知晓。绥德县教体局开通“绥德县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举报平台”,对外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做好宣传解释。要求中小学校以微信、QQ群、致家长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让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政策,提高鉴别力。对于违反规定组织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举办者责任,并取消办学资格。

      ——全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行动,绥德县分三个阶段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月31日前,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做到重点领域全覆盖,逐一记录问题,建立问题台帐,形成整改方案;2月1日至3月30日,根据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4月1日至9月10日,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反弹现象持续跟进,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构建教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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